持因公护照的申请者须提交:
1、有效期自发还护照后不得少于3个月的护照
2、签证申请表1份
3、署有日期和签名的荷方邀请函,此函应注明
A、访荷目的
B、出入境荷兰的日期
C、邀请方是否承担访问相关的所有费用
D、担保条款:申明邀请方全权保证出访人按时回国
E、邀请公司的全称、地址和电话号码;该邀请必须致函申请人所在单位,而 非其个人
4、申请人雇主署上日期和签名的派遣信,此信应注明:
A、申请人姓名
B、出访目的
C、出入境荷兰的期
D、工作单位是否承担所有相关费用
E、派遣信签署人的姓名、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并加盖公章
注:以上资料以各国使馆更新信息为准。 |